为充分发挥我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的优势,提升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协同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专门人才和理论研究的迫切需要,积极响应党中央“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为自治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和中华民族和谐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3月26日,学校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的研究资源,举行了“内蒙古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仪式。这是学校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第三次握手,此前,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先后成立了内蒙古师范大学佛学文化研究院、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学人类学高等研究院。
出席成立仪式的来宾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民俗学会会长朝戈金,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主任李松,蒙古国科学院院士、语言文学分院院长L·宝力德,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委员、西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郝苏民,清华大学科技史暨古文献研究所所长冯立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俊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编辑部副主任苏日娜,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规划处处长王学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吴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毅松、金海,自治区文联副主席宝银山及内蒙古高校部分学者。
我校校长云国宏,副校长照日格图、张海峰、刘九万出席成立仪式。
成立仪式上,云国宏校长分别与朝戈金所长、李松主任签署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合作协议》和《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与内蒙古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协议》。
当日,与内蒙古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同时揭牌的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内蒙古师范大学民间文化研究实践基地。
朝戈金所长、李松主任在成立仪式上分别讲话,希望研究院在协同创新的舞台上、在“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实践中,联络、团结全国以及海外有志于中国传统和现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交流、教育的专家、学者、团体,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学术活动,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趋势,促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繁荣和发展,继承和弘扬祖国传统优秀文化,促进社会和谐与文化进步。
云国宏校长表示,内蒙古师范大学将积极创造条件,全力支持研究院的各项工作,引导研究院发挥严谨治学、求真务实的学风,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研究成果,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使研究院尽快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学术研究机构,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北方跨境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做出重要的贡献。同时,力争将研究院打造成践行民族团结、守望相助、传承创新草原文化的主力阵营之一,为实现建设文化强区、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成立仪式结束后,朝戈金教授、李松研究员分别作了题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理念”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思考与实践”的专题报告。
当天下午,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就《内蒙古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章程》、《内蒙古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十三五”规划》进行专题研讨,并一同考察了位于土左旗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蒙古师范大学蒙古族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传承基地和位于玉泉区的大盛魁国家级文化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