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我校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元旦:1月1日(星期三)放假1天。
2.清明节:4月5日(星期六)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3.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4.端午节:6月2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5.中秋节:9月8日(星期一)放假,调休,与周末连休。
6.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
1.节假日期间,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相关教学工作。
2.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6室),联系电话:4392519、4392030。盛乐校区值班室设在管委会(创业楼208室),联系电话:7381081。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上述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于各节假日放假前一周将值班表分别报校长办公室、保卫处,盛乐校区各单位同时报盛乐校区管委会。保卫处值班表应于放假前一周报校长办公室。
4.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畅通,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工作。
5.节假日前,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节能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保卫处和两校区后勤服务集团要切实做好校园和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6.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及师生到呼和浩特市以外地区的,需履行请销假手续,保证通讯畅通,以便于随时取得联系。
7.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要对师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管理,了解、掌握活动的规模、内容、形式、人数等相关情况,以确保安全;网络信息中心要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网主干线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8.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上述放假时间安排如有调整,执行上级部门安排。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