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寒假临近,为做好假期的各项工作,现将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于2013年12月29日(星期日)放假,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23日(星期日)两天返校报到,2月2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2013年12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不休息,正常上班,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正式放假,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正式上班。
根据上述寒假放假安排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体工作部署,决定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党政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放寒假后照常上班(2014年1月1日放假一天),1月9日(星期四)起正式放假。党政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好后续工作,并认真做好寒假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将上述安排及时通知到每位师生员工,并做好相应的工作部署。
二、相关工作安排
1.各单位应及早安排并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放假前,要切实安排好本单位的假期值班工作,各学院、教辅单位值班时间从2013年12月29日开始,各职能部门值班时间从2014年1月9日开始,并将值班表于12月28日前分别报送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盛乐校区各单位同时报送盛乐校区管委会。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6室),值班电话:4392519(内线)、4392030(外线)、4392036(传真)。盛乐校区值班室设在盛乐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创业楼209室),值班电话:7381081。
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信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工作。对收到的通知、传真、电报、急件等应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2.寒假期间,各学院、各部门需办理加盖学校印章手续的,于每周一、四上午到校长办公室(田楼710室)办理。其他时间确需加盖公章的,应提前与校长办公室值班人员联系。
3.寒假期间,领导干部、教职工到呼市以外地区的,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随时保证通信畅通。
4.寒假期间,两校区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并与两校区公寓管理中心联系住宿。各学院要做好对学生放假的安全教育工作,离校回家或外出的学生要注意自身安全。后勤服务集团要做好两校区和家属区的水、电、暖、伙食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5.学校将于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1月10日进行函授生面授和非学历培训,各学院原则上在2014年1月2日至22日期间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中授课;1月7日—17日进行自治区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1月4日进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 1月14日进行空乘专业自治区联考,2月10日至20日进行区外普通高校在区内设点招生音乐类、美术类校考。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教务处、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后勤服务集团等要做好教学安排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6.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要做好学生购票和离校工作,提示学生注意旅途安全。
7.各学院、各部门在寒假期间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检查防火、防盗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保卫处要认真做好假期校园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8. 网络信息中心要做好假期校园网主干线路的维护等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