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二、相关工作
1.放假前,各单位应切实做好本单位假期24小时值班相关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职工值班。假期期间,学校安排总值班,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9室,值班电话:4392519、4392030;盛乐校区创业楼209室,值班电话:7381081)。
2.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1日前将本单位值班表分别报校长办公室(赛罕校区报送至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9室,盛乐校区报送至创业楼209室)和保卫处。
3.各级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并确保信息畅通。对收到的通知、传真、急件等要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等要第一时间向上级值班领导请示报告。
4.4月4日清明节上午8:30,学校统一安排车辆赴殡仪馆和大青山公墓,需要扫墓的教职工请准时在赛罕校区北门行政楼前集合乘车前往。
特此通知
附: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年清明假期干部24小时值班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