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1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2.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3.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4.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5.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
1.节假日期间,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教学工作。
2.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楼818室),联系电话:4392519、4392030。盛乐校区值班室设在管委会(创业楼208室),联系电话:7381081。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于各节假日放假前一周将值班表分别报校长办公室、保卫处,盛乐校区各单位同时报盛乐校区管委会。保卫处值班表应于放假前一周报校长办公室。
4.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畅通,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工作。
5.节假日前,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节能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保卫处和两校区后勤服务集团要切实做好校园和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6.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及师生到呼和浩特市以外地区的,需履行请销假手续,保持通信畅通,保证能随时取得联系。
7.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要对师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管理,了解、掌握活动的规模、内容、形式、人数等相关情况,以确保安全。
8.网络信息中心要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网主干线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9.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上述放假时间安排如有调整,执行上级部门安排。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