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以良好整洁的校园风貌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我校建校65周年。学校将于近期更换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通行证办理范围仅限校内公务车辆、在编教职工(包括学校聘用教职工)的私家车、与学校有经常性业务关系单位的车辆,在校学生个人车辆原则上不予办理。
二、通行证办理程序
1.各单位、各部门于3月17日前将本单位在编、聘用教职工需办理通行证的人员名单、车牌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汇总后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到校办综合科(田楼709室),联系人:刘一雄,联系电话:4392519,电子版文档发至:liuyx@imnu.edu.cn。
2.学校人事处对各单位提供的名单进行核实后,保卫处以各学院、各部门为单位统一进行通行证的印制与发放,不单独办理。
3.除本校公务车之外的其它所有车辆均需车主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方可办理。
4.与学校有经常性业务关系的外单位车辆,由车主单位或车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内业务主管单位签字盖章后申请办理。
三、管理要求
1.本次换发校园车辆通行证,每名教职工只可办理一辆车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
2.车辆进出校门、校园行驶、校内停放时,请将通行证正面向外,放置在前风挡玻璃内,以便执勤人员查看。
3.校内机动车通行证进行统一编号管理,一车一证,不得转借他人,如因此发生问题,将追究通行证所属人的责任。
4.没有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5.出入校门所有车辆必须服从门卫指挥和检查,且车牌号和车证号相符一致,否则,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收回通行证。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